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拟就2025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说明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区域 |
最高限价(元) |
1 |
2025年“除四害”消杀服务 |
12个月 |
延寿院区和梅峰院区两个院区所有室外环境、室内空间(不包括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 |
84480 |
2 |
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
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 |
见下行“项目说明” |
|
有关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消杀服务项目说明: 1.消杀服务最高限价:根据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结合当前需消杀的延寿院区和梅 峰院区服务区域总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占比核算消杀服务分摊比例。 具体计算公式为: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消杀最高限价=中标价×【(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 筑面积÷两院区需消杀服务区域总建筑面积)×100%】。 2.计费面积:以实际需消杀的建筑面积为准。 3.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4.若本次中标项目服务期限调整,本项目服务期限同步调整。 5.消杀要求:同本次项目。 |
(二)服务内容:
1.资质要求:具有除害灭虫和消杀防治服务行业资质的公司或企业,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至少具有3年专业消杀技术和经验,须提供相关合同书佐证(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消杀对象:包括蚊、鼠、蟑螂、苍蝇、白蚁等其他害虫。药物应为国家许可的合格产品。
3.消杀药品要求:消杀药品符合环保要求,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许可药品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环保、高效、低毒,对人、畜安全。
4.消杀方法:
(1)采用物理和化学铒料除害,方法应低污染,对人和环境安全、无害。
(2)提前预警投放灭杀和高发季节突击灭杀。
(3)工作前应提前三天通知院方,投放过程以院方现场签字为准。如高发季节、上级检查、传染病防控、突发应急事件等应无条件按院方要求消杀作业。
5.灭蚊要求:院区常年室内、室外每周一次,高发季节及重点区域每周不低于二次。
6.灭蟑要求:分幼虫和成虫灭杀和室内、室外灭杀,室内(特别病房床头柜、储物柜等)每月不少于一次,室外每二个月不少于一次,全院区下水道采用药物烟熏消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7.灭鼠要求: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分日常和重点区域。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灭杀。
8.灭蝇要求:分日常消杀和集中消杀,对院内垃圾场、垃圾桶、配餐室、食堂、卫生间每月不少于二次。
9.灭白蚁要求:发现白蚁上报院方,提出灭杀方案并实施。
10.发现其它害虫按需予以消杀。
二、服务区域及作业要求:
(一)服务区域:
1.延寿院区和梅峰院区两个院区所有室外环境、室内空间(不包括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
2.重点区域或科室:
(1)室外部分:绿化地、阴沟、可揭检查井。
(2)室内部分:
梅峰院区:手术室、儿童重症监护室、急诊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产房、配餐室、卫生间、食堂等。
延寿院区:手术室、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配餐室、卫生间、绿化地、食堂等。
(二)作业要求:
1.防治作业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公司服务工作证,要遵守医院相关的管理规定,接受院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作业需穿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作业完毕后需提交服务报告和签名单原件,作为每次服务及付费的依据。签名单应显示消杀日期及时间、被服务科室、护士长或科室相关人员确认签名、所使用杀虫剂名称、浓度等。
2.服务方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接院方委托的灭杀虫害作业,进行作业所用的专用机械、工具及各种杀虫剂等物种均由服务方自行负责。
3.严格按控虫方案操作,保证质量和安全,不对人、食品、环境等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 。
4.服务方负责消杀后环境卫生的清扫,以及鼠、虫孽生地卫生的整洁,并及时清理鼠迹。
5.施工作业时不能影响被服务科室的正常工作。
6.有责任建议和指导院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防控巩固工作。
7.消杀总体效果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控制标准。如果院部平时检查发现中标人消杀效果未达标,需无条件整改到位。
8.遇特殊情况,如上级检查、突发应急事件、传染病防控等,服务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院方工作安排和要求。
9.消杀前服务单位须提供药品说明书及合格证。
三、费用说明及付款方式:
1.本服务项目所报价格包含饵料投放、管理看护、饵料余料收回、害虫尸体清理、管理费、税费、传染病防控、突发应急事件等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按季度结算,服务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我院以转账方式付款。
四、违约责任:
1.投标人提交报价单,视同响应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服务方在消杀服务中每月由相关人员按消杀服务标准对消杀结果进行测评,如不符合要求,则扣当月服务费20%。
五、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方为有效):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均无需提供)。
4.消杀药品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其他佐证材料:如一、(二)1、的合同书等佐证材料。
6.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1)。
7.所有材料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盖公章后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15:30,递交地点:莆田学院医院延寿院区行政办公楼六楼预防保健科。
3.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15:30,开标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延寿院区行政办公楼六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现场将有再次报价(报价表模板见附件2)。
2.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生效,公告生效后7天内签订正式合同。
3.若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无法签订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推荐的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形或无法满足采购要求,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另若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单位。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八、联系地址: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延寿院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594-2730426 联系人:林女士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5月22日